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JYZFCG2017-17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植物园“灯光秀”项目已由 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以 BM2017-1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
2.2 建设地点:四平市。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 计划投资额:532.699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至2018年1月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并购买标书。
4.2 招标文件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每本收取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136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6043486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建设大厦
邮 编:136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4-326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