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点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兹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点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17-110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地方税务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亮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35万元
六、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
2、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规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7、省外企业须出具“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查询的截图;
8、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一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永盛路
联 系 人:姜主任 电话:186091190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
联 系 人:蔡佳丽 电话:0911-8067621 18291192928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