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2-201809-104503-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乳源县一江两岸亮化项目(一期灯光)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195,769.6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编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元)
1
乳源县一江两岸亮化项目(一期灯光)
一批
详见具体招标要求
28195769.66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一切费用。
3、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必须具备具有国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3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6.5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注:6.1-6.3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2日 至 2018年09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1-813208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1-53632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郑嘉莹 联系电话:020-87242959
传真:020-61309989 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4号
联系人:江纯杰 联系电话:0751-5366441
传真:0751-5362441 邮编:5127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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