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18年脱贫攻坚贫困村路灯照明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县2018年脱贫攻坚贫困村路灯照明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YZC2018-09-21-710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境内;
2.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总投资约93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建设内容:叶县境内九个乡镇的安装线杆及LED路灯;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具体如下
乡镇
招标内容(以下村庄安装线杆及LED路灯)
保安镇
保安镇罗冲村路灯;保安镇花山吴村路灯;保安镇夏园村路灯;保安镇白庙村路灯;保安镇李吴庄村路灯;保安镇东官庄村路灯;保安镇庙岗村路灯;保安镇陈岗村路灯;保安镇牛庵村路灯
田庄乡
田庄乡武楼村路灯;田庄乡岗马村路灯;田庄乡道庄村路灯
辛店镇
辛店镇岗底村路灯建设项目;辛店镇大木厂路灯建设项目
叶邑镇
叶邑镇大乔村路灯;叶邑镇杜庄路灯;叶邑镇朱岗村路灯;叶邑镇樊庄路灯;叶邑镇西王庄路灯
夏李乡
夏李乡苗庄村路灯
仙台镇
仙台镇王吉庄村路灯建设
龙泉乡
龙泉乡大何庄村照明项目;龙泉乡小河郭村照明项目
廉村镇
廉村镇高柳路灯项目;廉村镇前崔路灯项目;廉村镇王三寨路灯项目;廉村镇王店村路灯
水寨乡
水寨乡南坡庄王路灯项目;水寨乡徐王村路灯项目;水寨乡东屈庄村路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项目部主要人员应具备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上述人员证件需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
⑤、所有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⑥、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以上所述所有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2017年8月份至2018年8月份连续缴费的个人社保明细及网上查询页面。
涉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必须真实,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本项目将不再接收其报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潜在投标人于2018 年 9 月 26 日至2018年 9 月 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亲笔签署)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到平顶山市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新华国际27楼报名,报名时各标拟投报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6 日9 点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叶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0375-8052958
代理单位: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8637556770 0375-6199555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新华国际
2018 年 9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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