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 第一章规划目标、原则及照明发展策略
第9条 规划目标
展现“先锋城市、设计之都”的活力与创新,打造国内领先、 国际一流的山海城市夜景。
第10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将功能照明作为城 市照明的重要基础,结合城市照明 LED 改造提升计划, 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的光环境品质。
(2)结合城镇化建设实施,积极运用科技创新技术,通 过以点带面方式,促进全市域范围内城市照明的均衡发 展,实现城市夜景品质的全面提升。
(3)遵循“绿色照明”、“节能减排”国策,倡导生态文明 夜景建设,注重暗夜保护,将城市中自然山、海景观作为 城市夜景本底,体现自然、人和城市的和谐共生。
(4)坚持“适时、适地、适度”原则,在可持续性内生照 明建设主要思想下,进行城市精品夜景打造,构建“山— 海—城—人” 和谐统一的 “美丽深圳”。
第11条 照明发展策略
本规划确定深圳市城市照明发展策略为:先锋都市、光润鹏城。
旨在强化深圳市最具代表性的特色夜景观,构建深圳城市 照明典型特征,通过高要求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 平维护管理带动整个城市的高品质夜景建设,最终形成世 界一流的城市夜景观。
(1)打造“山——城——海”空间夜景观序列
突出城市夜景结构的“图——底”关系,明确城市背景山体“暗夜控制”下的“底”作用,突显市区城市夜景观的 “图”地位,将深圳湾、前海湾等滨海景观带与城市进深方 向的夜景观结合,形成具有“山——城——海”空间序列的 城市夜景观天际线。
(2)建设先锋都市可持续夜景形象
将“建筑内透光为主、其它照明方式为辅”作为深圳夜景打 造的核心思路。对福田中心区、前海中心区和深圳湾片区 进行先锋城市夜景重点打造,通过内透主导的照明方式, 形成深圳同类型区域夜景照明的典范。
(3)塑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光环境
强化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的基础照明,提高深圳夜间公共资 源的利用率,结合深圳城市照明 LED 光源新建、改造计 划,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品质,实现全市域范围内的 节能建设与资源优化配置。
(4)构建个性鲜明的主题性夜景区域
对深圳各行政区进行夜景主题确定,深化其功能特征与景 观特色。利用创新型技术手段,如界面联动、3D 全息投 影、激光表演等,对福田中心区、前海中心区等核心区域 进行主题打造。
(5)引领一体化商业夜景照明思路
建立新型商业夜景照明思路,将建筑夜景照明与建筑主 体、户外广告设置、周边小品设置充分结合,通过一体化 设计对商业建筑或街区进行整体立面形象打造与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