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谋划好潍坊城区城市照明品质提升,把握目标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为城市夜景照明提升形成参考依据,我们立即组织开展“提升城市照明品质,助力四个城市建设”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对近期中心城区夜景照明工作进行总结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对济南、青岛、临沂等城市夜景照明先进地市进行专题调研,汇总分析各方面情况,找出存在的难点及问题,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提升的实施方案,编制了调研报告,供领导参阅。
一、潍坊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主要成绩
(一)春节前后推进夜景照明提升初现成效。
春节前后,经过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心城区北海路、胜利街、健康街、东风街、白浪河、人民广场夜景中心片区、胜利街东首建筑组团片区、富华片区、泰华中百核心商圈片区、火车站夜景中心片区、鲁台夜景中心片区等“四路一河六片区”以及寒亭区食品谷、开元立交、总部基地、经济区民主街、坊子区凤凰大街夜景照明等等,城区累计恢复提升、新建成390处夜景观,基本形成景观照明框架。
一是北海路等轴线景观照明初具规模。如北海路沿线绿化带及环岛亮化提升已全面实施,主要运用地灯反衬等手法,对绿化带内灌、乔木进行提升,风筝会前基本完成亮化建设;专家公寓、DBC名苑、东方名苑等建筑组团主要是采用勾勒筑轮廓的手法,手法简洁,将几处建筑组团多栋建筑进行亮化,形成了成片区、连体系的亮化天际线;将北海路打造成为天际线连续、景景相连、移步换景、美仑美奂的夜景长廊,大大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质品位。财富广场、富潍大厦、VR软件园、世博国际、领袖杰座等运用全彩线条灯打造的媒体立面,循环播放“四个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迎接第三十五届风筝会”等公益信息,展现了新时代、新潍坊、新形象。
二是对白浪河景观带沿线开展了亮化提升。白浪河沿线针对沿线的东风街白浪河桥等14座桥梁桥的亮化提升,如同一颗颗夜明珠,通过白浪河连成一串项链;沿线市管河道已基本形成亮化提升方案,待按程序汇报实施;奎文区正在加紧推进东岸沿线奎文门、通济门、老城墙的亮化提升;潍城区已启动白浪河西岸VI广场亮化项目,计划与阿里巴巴合作进行亮化提升;沿线风筝博物馆已由市旅发委按程序编制亮化方案,推进实施;风筝广场由市人防办先对广场内的照树灯进行灯具、电缆的更换,同时提供整体亮化提升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推进实施。
三是集中打造了人民广场夜景中心、胜利街东首建筑组团、火车站中心等片区亮化。市园林处正组织对人民广场的现有灯具进行维护维修,提升运维水平,市文化艺术中心组织对中心北立面进行亮化提升,目前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胜利街东首建筑组团,利用全彩线条灯营造了媒体立面效果,打造了市区东部亮化精品;潍城区对火车站、站北广场、中亚商贸城及周边建筑等进行了集中整治提升,片区形象焕然一新;这一系列措施提升了区域活力,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夜间景观节点。
(二)前期亮化提升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通盘谋篇布局。以“风起潍州-光韵鸢都”的规划理念,委托全国建筑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和开发机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潍坊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提出了 “一核、两带、三心、四轴、四区、二十七路、二十二节点、多地标”的景观照明架构。“一核”指泰华中百片区城市核心区域, “两带”指自浪河和虞河张面河景观带,“三心”指人民广场、火车站和鲁台夜景中心,“四轴”指东风、胜利、北海、长松四条景观轴,“二十七路”指健康街等27条重要道路, “二十二节点”指人民公园、风筝广场、十笏园街区等景点,以及多处地标类景观。
二是注重指导协调,稳步有序提升。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倡导节俭、环保安全”原则,确定了“两步走”的工作步骤:第一步,协调督促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对老化、残缺的现有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恢复;第二步,对重要点线区域沿线及周边载体条件较好的建(构)筑物进行亮化提升,逐步实现面的覆盖、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为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了《城区重要点线区域夜景亮化提升导则》,综合运用地灯反衬、轮廓勾勒、全彩线条等手法,着力打造层次分明、景深有序、天际连续的亮化效果。
三是全城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家园。按照“市级主导、市区联动、多元投入、整体提升”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迅速掀起亮化提升热潮。一方面,调整了城市管理考评体系中夜景亮化的分值权重,提高了各区(开发区)夜景亮化提升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下达书面告知书、主动上门做工作等方式来推动社会亮化,政府会议纪要确定将纳入市夜景照明集中控制系统的亮化设施电费,由先前的财政承担50%,调整为全额统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初步解决了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的后顾之忧,社会各界夜景亮化的热情空前高涨。
二、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夜景亮化设施管理维护水平仍需提升。
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河道、重要片区、城市出入口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内,有些载体条件较好的楼宇没有实施亮化或亮化手法单一;既有亮化设施多为201 0年前后建成,已多数损坏不亮,还有的亮化设施陈旧或残缺,有些照明设施上部分存在刻划、涂污等现状,有的照明设施上擅自张贴、悬挂、设置了宣传品、广告等,有的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等,部分路段、区域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水平欠佳,亮灯率、设施完好率低于行业维护要求,影响了城区夜景亮化效果。
(二)城市亮化滞后于城市发展要求,缺乏亮点。
潍坊是世界风筝之都,山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有着一张张耀眼的城市名片,但夜景亮化建设明显与城市的地位不符,夜景环境缺失较大,现有设施陈旧老化,功能不足,特别是布局不合理,节点零散,连续性、连片性效果不好。与亮化先进城市相比,缺乏亮点,尤其是缺少如青岛浮山湾中心区、济南市大明湖景区、临沂市沂河沿岸等亮化汇集区,对城区重要点线区域亮化建设提升不够,需要打造亮化精品片区。
(三)相关保障政策、奖励机制,需要论证落地实施。
部分亮化建设单位无力承担亮化电费,而夜景照明集中控制标准化审核及电费补贴办法,仍需进一步争取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亟待尽快落地实施;亮化建设奖补政策尚处于前期讨论阶段,面对市、区两级亮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需要形成并报请市政府审定亮化建设奖补政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初步同意将《潍坊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需进行调研完善,确保立法立到实处。
三、潍坊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提升的总体思路及实施方案
对中心城区夜景亮化进行提升,是塑造优美靓丽的夜景风貌,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推“四个城市”建设的需要。下一步,建议从潍坊市夜景照明的问题短板入手,参考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思路定位,加快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风起潍州、光韵鸢都”的主题,对中心城区(东起杨瓦路、西至杏乐路、南起八马路、北至兴安街的围合区域)的夜景亮化设施进行修复和提升,逐步实现面的覆盖、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打造“一核、两带、三心、四轴、四区、二十七路、二十二节点、多地标”的城市景观照明架构,推动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品质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彰显特色。以《潍坊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为引领,坚持科学设计,制定高标准、高水平的夜景亮化方案,不断提高夜景亮化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开拓视野、创新理念,融入地方历史人文元素和现代城市文明精神,充分彰显潍坊特色,打造“灯光秀”等系列视觉盛宴。
2.统筹协调、整体提升。注重点线面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做好灯光的动静结合和色调变化。“点”要突出城市制高点、城市地标性建筑等,“线”要凸显城市河流、桥梁等,“面”要突出主干道、城市重点区域立面等,与城区整体景观相协调。
3.划分区域、指标控制。按照一类照明区、二类照明区、三类照明区、四类照明区的区域划分,对建(构)筑物和开放空间夜景亮化的照明等级(亮度、照度)、照明光色(色温、颜色)、照明动态(动态不限、缓慢动态、静态)三类指标进行控制。
4.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推广使用LED绿色节能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降低夜景照明能耗,减少光污染,营造简洁大气、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氛围。
5.对标先进,拉高标杆。按照“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总体安排和要求,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对标、借鉴亮化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打造亮化汇集区,营造璀璨灯光秀,吸引更多市民和游客观光旅游,同时主动发掘鸢都历史文化内涵,结合文化名市、品质城市、活力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提振城市形象,让市民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潍坊的新变化、新成就,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三)推进步骤
1.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至5月1日)。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河道、重要片区、城市出入口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夜景亮化设施开展集中整治,为首届潍坊发展大会、第35届潍坊国际风筝会、第八届中国画节暨第1 1届中国(潍坊)文化艺术展示交易会、庆祝建市70周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系列节会营造优美的夜间环境。
2.全面提升阶段(2018年5月1日-io月31日)。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市区两级按照职责分工,对白浪河、虞河、张面河、火车站、汽车站、人民广场、富华片区、泰华中百商圈、鲁台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对重要建(构)筑物和关键区域特色建筑,以及北海路、东风街、胜利街、健康街等主干道路沿线进行高标准提升;督促夜景亮化权属企业进一步提升亮化效果,实现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升,为鲁台会、中日韩产业博览会、国庆节增光添彩。
3.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 1月1日-12月31日)。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各区(开发区)亮化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费奖补,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营造浓厚、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责任分工
市夜景照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照明办”)牵头中心城区夜景亮化设施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夜景照明方案设计审核、协调调度、技术服务、监督考核、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时探讨《潍坊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立法调研。
市城管局作为夜景亮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制定、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保障城区夜景亮化管理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级亮化提升资金、奖补资金、电费、运营维护费用等的保障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将亮化方案纳入建筑设计方案同步审查,会同市照明办共同做好夜景亮化方案的审查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站南广场、高铁新城片区等新建片区的夜景亮化建设工作,指导大型公建、重点建(构)筑物亮化设施建设,确保夜景亮化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用。
各区、市属相关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辖区内重要区域、主要道路及特色建筑的夜景亮化提升工作。
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提升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市区共同承担的办法,市级职责范围内的提升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开发区)提升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各级要确保提升资金落实到位。凡是纳入市夜景照明集中控制中心的夜景亮化设施,所需电费等由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各区、有关市属开发区夜景亮化提升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突出景观效果。关键区域、主要道路沿街、临河绿化带,可适当运用地灯反衬等手法提升亮化效果。沿街、临河的建筑立面较大的公共建(构)筑、商业金融办公建筑,重要交通门户出站视角等,注重利用全彩线条灯等营造媒体立面效果。沿街、临河高层建筑,要勾勒建筑整体轮廓。非沿街、不临河、高速公路及铁路沿线的高层建筑,可重点打造顶部天际线。在提升城市整体夜景环境、刻画城市肌理的基础上,要结合相关片区历史文化积淀,打造鸢都特色的夜景亮化文化,辉映文化名市。
3.优化启闭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19:30开启,关闭时间不早于22: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日18:00开启,关闭时间不早于21:30;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的前1日至假期结束当日,以及风筝会、鲁台会的前1日至会议结束当日,正常开启,延后90分钟关闭;其它重大活动启闭时间由市照明办另行通知。
4.强化督导考核。市照明办要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调度报送、分析通报、总结考核的信息报送制度。市城管办要将亮化提升工作纳入“5+9”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将成绩作为奖补资金的分配依据之一;对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曝光。
5.扩大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社会新闻媒体作用,定期报道工作进展,及时刊发工作简报,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推进中心城区夜景亮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李霄柏 、少伟潍坊市路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