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各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情况,我厅于8月组织行业专家对11个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城市照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抽查了14个县(市、区),现场抽查检测76条道路功能照明参数、97个景观照明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推动方面。各地照明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在管理机制完善、专项规划编制、节能控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唐山、廊坊、邢台等市制定了针对性管理措施,明确管控内容和指标,完善城市照明公共服务功能,促进能源节约。
(二)管理机制落实方面。经过城管体制改革,目前各地城
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管理工作均纳入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廊坊市由住建局负责),职责更为明晰,管理更加顺畅,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唐山市制定出台《唐山市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办法》,衡水城管部门制定《衡水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保定市制定《夜景亮化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使照明管理工作有据可依。经调研查阅资料发现,多数市资料管理规范,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台账完整清晰。
(三)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方面。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等市严格按照《若干措施》要求,启动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张家口、廊坊市在《若干措施》印发前,已启动新一轮专项规划修编,目前均已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张家口市计划年底前完成报批。廊坊市根据即将批复的《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和修订后的城市总规,修改完善后履行报批程序。其他市已将专项规划编制纳入工作日程,正向市政府申请启动编制工作。唐山市为加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出台了《唐山市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导则》,对规划编制工作予以规范。
(四)质量和节能控制方面。随机抽查的76条道路照明项目质量(亮度、照度及均匀度)合格率为80.3%,环境比合格率100%,功率密度值合格率88.2%,张家口、廊坊、邢台市道路照明质量合格率、功率密度值合格率均达到100%。抽查的97个景观照明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各市加强城市照明能耗控制,积极探索新技术应用,均实现城市照明智能化集中控制,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沧州市试验性安装路灯单灯控制系统和LED调光系统,可通过控制系统调整照明功率值,有效控制照明能耗。廊坊市制定《路灯工程主材选用技术要求》,杜绝使用指数、指标不符合标准灯具,定期进行照明能效指标测试,保证城市照明节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尚需加快。部分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不快,未进入实质编制工作开展阶段,难以保证2020年底前完成编制任务。
(二)节能控制还有提升空间。各市在节能源头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忽视节能检测制度建立,不利于通过能耗统计和能效指标检测发现能耗问题根源,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抽查项目存在指数未达到国家标准现象。
(三)部分存在忽视功能照明倾向。随着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城市景观照明建设投资逐年增大,重视景观照明而忽略功能照明发展的倾向开始抬头。部分市抽查项目中存在功能照明灭灯率过高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力度,落实《若干措施》要求,以及《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步伐。未启动编制的要尽快启动,保证2020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理顺对辖区县(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机制,加强督导调度,督促各县(市)按时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2020年底前,各市要将经批复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我厅备案。
(二)严格整改发现的问题。逐条对照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城市功能照明检测数据(见附件),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2019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要坚持功能照明优先原则,严格控制景观照明建设规模,坚决杜绝盲目跟风,违规举债建设超标准、超豪华景观照明项目。
(三)强化照明节能控制。提高城市照明节能意识,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试点应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照明能耗统计、能效指标检测机制,切实履行责任,强化照明节能和照明质量管理,促进城市绿色照明健康发展。
附件:河北省城市功能照明现场检测结果统计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照明管理专题调研情况的通报附件.doc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1日
2019年9月11日
抄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