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统筹管理,推动责任落实
将城市照明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城市照明管理目标责任制。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建设计划,并按照规划要求推进实施。不应无序突击性增加景观照明建设项目。
(二)健全法规标准,加强依法治业
加快制定和修订城市照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尽快出台城市照明工程验收、检查、节能监督等政策文件,通过政策引导来促进城市照明的相关工作。
各城市应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实行统一协调与规划、统筹建设与管理。目前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应尽快出台《城市照明规划规范》,为全国各城市制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以此来规范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照明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依法治业,保障绿色照明发展。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照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有关城市照明的一系列标准、规范、规定,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为实现照明节能、绿包发展提供保障。切实重视城市照明中出现的光污染问题,严格实施节能管理措施,实现城市照明质量提升。
(三)适应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城市照明数据中心
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城市照明管理单位最主要的工作是管理和维护好城市照明设施,保障城市照明的服务水平,可通过城市照明数据采集、存储、加工、计算,建立涵盖硬件、软件、机制和安全的生态集成,为政府、行业和公众提供数据服务;为城市照明业务系统运行的基础设施,提供运营环境;为辅助数据应用的软件环境,提供运行平台。同时,需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标准、制度、运维及监管体系,以保证数据信息系统高效、稳定、安全、不间断地运行。
(四)参与“5G”建设,推动智慧城市照明
“十四五”期间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发展,应充分运用“SG”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整合城市照明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城市服务功能做出智能响应。同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照明“智慧式”管理和运行,通过互联网手段,将数字化的城市照明设施连接起来,实现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因此,“十四五”期间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必然是科学、合理的,也是绿色、智慧、多功能的。
(五)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
应进一步加大对照明设施建设、改造的投入,通过经费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有效保障照明设施运行和维护监管。要将城市照明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同时要创新投融资模式,正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照明设施建设、节能改造和运营。进一步拓宽照明投融资渠道,增强城市照明发展新动力,提升绿色照明发展新质量。要求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增加对存量照明设施的提升改造。
(六)明确设施使用寿命,建立长效维护机制
安全运行:针对城市照明设施务布广、运行环境恶劣的特点,积极研究和推广照明设施安全提升方案,提升设施防护水平,降低汛期人身触电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建设环节质量管控,提升设施高质量发展水平,确保安全运行。
设施维护:部分玉兰灯、庭院灯存在年久老化、陈1日、锈蚀等问题,还常被人为破环,由于建设时间不同,导致维护光源时部分易碎,影响城市美观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2-3年内分批次购买产品重新更换一次。
光源提升:目前节能灯分布在景观照明、玉兰灯、庭院灯、背街小巷灯等,日常维护频繁,维修数量大。随着LED光源产品技术日益成熟,建议用约3年时间分批次对目前使用的节能灯更换(提升)为LED光源,此举不仅节能降耗、节约维护人力物力、提升照度,还能减少政府热线、市民来电来访、新闻媒体等投诉及报修,提升城市照明管护形象。
(七)消灭城市照明盲区
加大力度实施盲区路灯安装工程,通过巡查、来电来访等方式掌握城区盲区情况,并对统计在册还未安装路灯的盲区应积极着手材料采购等准备工作,保障余下盲区路灯安装工程的顺利完成。
(八)助推“夜间经济”建设
“十四五”期间,“夜间经济”快速推进,目前一、二线城市已大力实施,并带来良好效果,漭南、青岛已有很好的案例,“紫禁城上元之夜”也出现一票难求的现象,也正反映了夜间经济中文化消费的供需缺口,会给活跃夜间商业市场带来决定性的作用。规划实施好“夜间经济”,也将会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也适合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地方法规,加快向三、四线城市的推广并实施,更有利于扩大消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九)强化工程建设,优化材料采购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城市照明建设方向,推广使用绿色环保照明材料。精细管理、定期更新、科技创新、有序控制,避免多头建设和建设标准不一,给后期管理带来难题。探索在现有招标机制下,道路照明工程单独招标的可行性。
加强设施建设环节质量管控,通过高质量的城市照明建设,保证设施运行寿命,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首先要在设计源头做好,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标准。其次要优化城市照明材料采购,严格按规定使用有质量认证的照明器材产品。最后严格把关城市照明工程的施工、验收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日常运维工作亮灯率和设备完好率。
(十)重新定义“城市照明”内涵,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城市照明是城市基础建设的组成部分,它原有的功能是照明,但是随着城市的日趋发展,在现代化社会,它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城市照明还是一种城市景观设计和城市智慧化功能设施。“十四五”期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它不仅能展现一个城市的品味,还能体现城市的人文环境,更能体现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优先发展城市功能照明,合理设置景观照明,稳步提高照明能效水平,努力推进城市绿色照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对节能环保、视觉品质、规划落地更加关注。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在于六个字“创新、开放、共享”,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工程以推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城市照明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各地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城市绿色照明示范项目,作为绿色照明样板工程进行总结与推广。
(十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意识。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城市绿色照明理念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开展城市绿色照明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和支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加强城市照明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国际绿色照明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经验;促进地方政府对城市绿色照明的投入,提高全社会的绿色照明节能意识。
(十二)城市照明的建设,实行城镇“建、管、养”一体化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城市照明建设统一管理体制, 集中行使管理职能,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更专业、建设施工更规范、运行监控更科学、照明产品选用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