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智能(慧)路灯”并非“多功能灯杆”
当前,部分生产企业介绍产品时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把智能(慧)路灯和多功能灯杆混为一谈,利用路灯杆作为载体,把与路灯毫无关系的各种功能安装在路灯杆上,就说成是所谓的“智能(慧)路灯”。这种所谓的“智能(慧)路灯”只是多了几种与已无关的功能罢了,与“智能(慧)路灯”无关。多功能灯杆的主业是功能性照明——路灯,路灯杆上安装多种不同的物联网设备,包括公安交通监控、报警按键、污染物监控、环境传感器、气象、医疗救助、WIFI、广播、信息屏、充电桩、大数据采集等,但不是“智能路灯”的功能。这些载体必须在确保道路照明安全运行的前堤条件下安装,因为路灯才是主业,其它功能都与城市的管理有关,这正是我国正在构建的智慧城市所需要的。
1、“智能(慧)路灯”的功能
(1)控制功能:自动或手动遥控全夜灯、半夜灯和景观灯的开、关灯;以实现群控和组控等多样化控制;
(2)测量功能:自动、手动巡测、选测控制箱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等电参数;支持单灯多档位降功率运行模式。
(3)通信功能:系统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如230MHz无线专用数传网、无线公网中的GPRS、CDMA、3G,GSM短消息和电力载波、光纤等多种通信方式。
(4)告警功能:监控终端具有停电报警功能,并能实现路灯电缆、变压器等照明设施的防盗报警功能。
(5)管理功能:计算、统计、查询各路灯控制箱输出回路的亮灯率;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数据管理平台;可与生产管理、数字化照明、数字化城管等系统无缝对接。
2、“多功能灯杆”的概念
利用路灯杆作为载体的灯杆名称叫法很多:多杆合一、智慧灯杆、智慧路灯、多功能综合杆、多功能智能杆、多功能灯杆”等等。在住建部颁发的《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 CJ/T 527-2018行业标准中规定:多功能灯杆——路灯杆体除道路照明功能外,设置其它非道路照明多种功能的灯杆。因此,名称应按行业标准统一规定叫“多功能灯杆”。
“多功能灯杆”即:在路灯灯杆上安装多种不同的物联网设备:如公安交通监控、报警按键、污染物监控、环境传感器、气象、医疗救助、WIFI、广播、信息屏、充电桩、大数据采集等物联网设备于一体的灯杆。
作为一种模式的创新,未来此类产品在构建智慧城市中会发挥非常大的作用,产品的市场空间巨大。
(二)多功能路灯杆在实施推广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目前多功能灯杆的商业模式是行业正在探索的问题,也是多功能灯杆推进过程中的难点之一。即使有运营商来建设多功能灯杆,但是方案中涉及气象、交通、公安、电信、移动、医疗救助、WIFI、广播、信息屏、充电桩、城市管理、广告管理等不同领域,而这些领域在国内隶属于不同机构和部门管理,运营商与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关于业务的沟通协调,是否能达成一致也是个问题。在多功能灯杆推广上存在的障碍,本质上是体制的问题。
1、谁来运营?不同运营商运营会有各自不同的侧重,完整的多功能灯杆方案或者这个方案的主要部分谁来用,谁来建,谁来运营是个巨大的问题。
2、谁来协调?即使有运营商来建设多功能灯杆,但是方案中涉及气象、交通、公安、电信、移动、医疗救助、WIFI、广播、信息屏、充电桩、城市管理、广告管理等不同领域,而这些领域在国内隶属于不同机构和部门管理,运营商与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关于业务的沟通协调需顺畅。
3、主体关系?在多功能灯杆推广上存在的障碍,本质上是体制的问题。路灯杆是路灯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在路灯杆上的各种载体与路灯无关,因此,多功能灯杆推广过程中势必要理清这些关系主体后,才能更好地推进,以免后期维护运营时产生麻烦。
4、信息共享问题?目前不少城市都是在搞多功能灯杆试点,在一个片区或某一条道路,但在杆上的监控、气象、救助、城市管理等的信息都没有与一个城市的大数据管理系统连接,据了解信息给公安他们不要,气象信息给气象局说你们的数据不专业不可靠,救助信息谁业主谁接收,发不到救助部门,因为不同部门不同专业,各自为政,信息共享因体制问题而无法实现,多功能杆只是一种华而不实的摆设。
5、标准规范化?多功能路灯杆上的各种相关终端设备安装还缺乏规范性、标准化的要求,如灯杆内强、弱电的布线安全性、灯杆底部各种功能的设备空间布局,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等,那么多不同行业的管理单位谁来指挥协调等问题都值得引起足够重视。
6、由于路灯工种的单一性,养护队伍只能满足常规道路路灯的养护,对新型的多功能灯杆缺少必要的养护管理经验。此外,路灯作为道路配套设施,日常报修避免不了,由于多功能灯杆涵盖多项功能,涉及众多专业领域,养护队伍面对突发故障也难以作出紧急处理,容易造成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无形中为路灯的日常管理养护增加了难度。
7、后期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多功能灯杆养护队伍,由涉及灯杆内的各设备厂家来进行培训,使养护队伍能够掌握各模块的基本检修养护技巧,便于日常的管理,这势必增加了管养成本。
8、盈利模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尚不清晰,缺乏商业驱动力。传统照明行业患得患失,新进的科技与通讯行业则在亦步亦趋,持观望态度。
(三)如何合理有效地推广运用多功能灯杆
1、多功能灯杆的建设原则。多功能杆的布局应根据规划执行,没有规划的可根据不同业务主管部门的需求确定,原则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对于新(改、扩)建的工程,应依规或依需进行建设,建设成本应纳入主体工程中;二是既有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原路灯杆件进行功能整合,改造成本应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资金;三是在建设或改造初期,建设单位应充分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现阶段和近期发展的需求,做到近远统筹。
2、多功能灯杆的功能设置要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规模或场地,合理的配置各项功能,先搞示范点,循序渐进地逐步推广应用。城市中拥堵的道路上不宜带充电桩,也不是每根路灯灯杆上都必须装交通监控、污染物监控、大气质量监控、气象、医疗救助等功能。不能为了“推广”而推广华而不实、无应用价值的功能。
3、多功能杆的建设协调机制。各地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多功能杆的规划或建设应用导则,制定跨部门的联合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各种设计、施工、运维、管理等制度或标准规范。明确需求部门提出需求的路径和时限,建设部门建设和验收的标准等。
4、多功能杆的管理维护。各地应明确多功能杆的产权分界原则,针对新的管养的范围研究制定管养的定额、标准和考核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管养队伍和人员,重新明确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
5、标准框架体系方面。标准化是支撑多功能灯杆建设的重要手段,标准化可以有效规范多功能灯杆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及设备制造。而多功能灯杆相关技术和市场尚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还涉及跨领域和跨部门制度支撑问题,目前标准化工作难度较大,框架体系尚未建立。建议加强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融合,城市照明、市政、交通、公共安全等各管理领域协同,加快多功能灯杆标准框架体系建设。
6、多功能杆的数据权限和应用。多功能杆产生的数据应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可以共享的数据信息,二是不能共享的数据信息,应针对不同要求的数据,采用不同的通讯组网。对于能够共享的数据应制定数据报备的标准和共享的标准,对于不能共享的数据应从多功能杆的结构设计和通讯接口设计等方面保证数据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