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需关注的要点:
规范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3.1.1及3.1.2条明确了道路照明的分类: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其中机动车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3级。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按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来划分。其中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
道路照明的作用是为了驾驶者夜间驾驶的时候能够看清路况,驾驶的时候不会感到过分疲劳,保障行车安全。本次设计的道路照明按规范平均亮度在1.5cd/m2~2cd/m2。平均照度标准值按主干路为20/30lx(下限值(低档值)20lx,上限值(高档值)30lx),设计值为29lx。眩光限制要求: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
为了使驾驶员在一定距离以外快速辨认道路的方向,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时应保证道路照明的诱导性。诱导性分为视觉诱导性和光学诱导性。视觉诱导性是指通过道路的诱寻辅助设施使驾驶员明确自身所在位置以及道路前方的走向。诱导辅助设施包括路面中线、路缘、路面标志、应急路栏等。光学诱导性是指通过灯具和灯杆的排列、灯具的外形外观、灯光的颜色等的变化来标示道路走向的改变或是将要接近道路的交叉口等特殊地点。因此道路照明设计中灯具的选型、布置等非常重要。路灯的布置需考虑间距、安装高度及灯具亮度等。合理布置有助于提高照明效果。常规照明灯具的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中心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布置。本次设计按双侧对称布置设计,如图1所示。
灯杆的高度考虑灯具维护车的起升高度,一般采用8m~12m的灯杆。灯杆间距一般采用30m~40m。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置方式与灯具的安装高度及间距需满足CJJ 45-2006表5.1.2的要求。因此本次设计的道路照明主灯采用400W高压钠灯,安装高度12m,灯具间距为40m。人行道照明辅灯采用150W高压钠灯,安装高度为8m。灯具采用半截光型。灯具的效率不得低于70%。灯具的悬挑长度不超过安装高度的1/4,灯具的仰角不超过15°。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应综合考虑光源、灯具的选型、灯具的布置方式、道路环境等各种因素,灵活设计,突出特色。在设计中需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灯具的位置设置要躲开公交站台、路口斑马线等。其次,在路口交会处应增强设计照度值。变会区照明标准值应按CJJ 45-2006中表3.4.1设计。路口是交通事故的频发区域。加强路口交会区的照明能够让驾驶员更加容易辨识路口的情况。本次设计按CJJ 45-2006中表3.4.1路口最低维持照度30lx,最高维持照度50lx,在路口交叉处两个斜对角各增设一个灯杆高15m、带3盏400W高压钠灯的中杆灯。再次,在进行道路的曲线段照明设计时应针对性的考虑:转弯半径在1000m及以上的曲线路段,其照明可按直线段处理:转弯半径在1000m以下的曲线路段,灯具应沿曲线外侧布置,并应减小灯具的间距,宜为直线段灯具间距的50%~70%,半径越小间距也应越小。悬挑的长度也应相应缩短。较宽路面灯具布置需采用双侧布置时,宜采用对称布置。转弯处的灯具不得安装在直线路段的延长线上。否则会让驾驶员误判为道路向前延伸造成交通事故。最后,在坡形道路照明设计时,应让安装的灯具在平行于路轴方向上的配光对称面垂直于路面。在凸形竖曲线坡道范围内,应缩小灯具安装间距,并应采用截光型灯具。
城市道路照明供配电设计:
城市道路照明供电宜采用专用路灯变压器。高压供电一般采用10kV线路,低压一般采用380/220V。对于城市的交通枢纽、重要道路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每个电源均应能承受100%的负荷。对于道路照明变压器的负荷率也与一般项目设计不同,规范要求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宜大于70%。
供电宜用埋地电缆线路,如果采用架空线,宜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末端照明灯具的电压偏差应维持在-10%~+5%。气体放电灯应采用无功补偿,且路灯应采用单灯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灯具的效率不得低于70%。气体放电灯应设熔断器保护。熔丝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50W及以下4A;250W应为6A;400W应为10A;1000W应为15A。
路灯控制系统:
路灯控制宜采用具有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控制器和集中遥控系统。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及季节变化合理设置开关灯的时间,并根据环境的亮度进行修正。根据夜间的人流量和车流量实行分时照明。道路照明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15lx:关灯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快速路和主干路为30lx,次干路和支路宜为20lx。当道路照明采用集中遥控系统时,远动终端宜具有在通信中断情况下自动开关路灯的控制功能和手动控制功能。在进行路灯控制系统设计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当地路灯所对接,路灯照明系统纳入当地路灯所的路灯监控管理系统,要考虑系统设计的兼容性及可扩展性。
接地及安全:
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宜采用TN-S系统或TT系统。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配电线路的分支、末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做重复接地并形成联网,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次设计项目采用TT系统,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景观灯具从第1盏灯起随灯具回路全长暗敷一根-40×4的热镀锌扁钢与灯具金属外壳、接地极可靠连接。首尾两端及中间各打一组接地极。接地极为长度2.5m 50×50×5镀锌角钢的垂直接地极。接地极上端距地面0.8m。所有电气设备和灯具的装置可导电部分接到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系统接地的接她极上。配电箱电源进线设置额定动作电流为300mA的剩余电流断路器,以防电气火灾。
电气节能: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在道路照明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电气节能措施。针对日常设计中的一些作法做一个简单的介绍。首先,变压器位置尽量深入负荷中心,减少线路长度及损耗。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变压器,低压侧设静电电容器自动补偿装置集中补偿。其次,道路照明设计按CJJ 45-2006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IPD)。灯具选用高效率的灯具。常规灯具效率应达70%。泛光灯效率应达65%。由于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一般在0.4~0.6,需配置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优质节能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且采用就地电容补偿方式使功率因数提高到0.85以上。另外,控制方式采用节能控制技术。根据车流和人流实行分时照明控制。灯具的后期维护也是节能的一个手段。定期的维护能有效提高光通量的利用率,保障道路照明的照度,节约能源。
结语:
城市道路照明的质量关乎能源,更关乎生命安全。因此在进行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时,要结合工程实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安全可靠、美观、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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