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技术要求属于节能认证技术要求系列之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展节能认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高压钠灯镇流器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根据我国镇流器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订,并参考了国外类似标准。
本技术要求所适用的高压钠灯镇流器,其安全和性能要求应分别符合GB14045-1993《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T15042-1994《高压钠灯泡用镇流器性能要求》、CCEC/T07.2-2001《高压钠灯泡用交流电子镇流器一般要求、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和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CCEC)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国家电光源质检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检中心(上海)。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王若虹、赵跃进、陈志田、查跃丹、俞安琪。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高压钠灯泡用镇流器的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标称功率在70W~1000W的高压钠灯所用独立式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以下简称高压钠灯镇流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要求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045-1993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T15042-1994 高压钠灯泡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CCEC/T07.2-2001 高压钠灯泡用交流电子镇流器一般要求、安全要求和性能的要求
3 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因数(BEF) ballast efficacy factor
评定高压钠灯镇流器和灯的组合体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为高压钠灯镇流器流明系数与线路功率的比值。
3.2 高压钠灯镇流器节能评价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ballasts
评价高压钠灯镇流器节能水平的最低镇流器高压钠灯能效因数值。
4 产品分类
4.1 高压钠灯镇流器按其工作原理分为:
a)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
b)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
4.2 高压钠灯镇流器按灯管标称功率分为:
a) 70W
b) 100W
c) 150W
d) 250W
e) 400W
f) 1000W
4.3 产品系列的划分
4.3.1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按相同型号,且相同结构型式(包括硅钢片型号、形状、绕线方式、接线方式应相同),但规格不同可作为一个系列。
4.3.2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按相同型号,且相同电子线路结构图,但规格不同可作为一个系列。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要求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4045的相关规定。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CCEC/T07.2-2001的相关规定。
5.2 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因数
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因数(BEF)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BEF-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因数;
μ- 高压钠灯镇流器流明系数值;
P - 线路功率。
5.3 高压钠灯镇流器节能评价值
各类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因数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5.4 线路功率因数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线路功率因数应符合GB/T15042中第5.8条款的规定。
5.5 耐久性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的绕组耐热性应符合GB 14045中第5.2.7条款的规定。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的耐久性应符合CCEC/T07.2中第19.12条款的规定,特殊要求200h连续工作实验时环境温度为65℃。
5.6 流明系数
高压钠灯镇流器与基准灯在额定电压下稳定工作时,电感、电子高压钠灯镇流器流明系数不小于0.90。
5.7 输出功率和电流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均应符合中第GB 15042中第5.5条款的规定。
5.8 异常状态(性能)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的异常状态(性能)应符合CCEC/T07.2中第19.11条款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 试验一般要求
高压钠灯电感、电子镇流器试验一般要求均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试验数据的读取应在高压钠灯启动后的30分钟时。
6.2 线路功率因数试验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按照GB/T15042中第6.7条款的要求进行。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按照CCEC/T07.2中第20.2.3条款要求进行。
6.3 耐久性试验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绕组耐热性按照GB14045中第6.8条款的要求进行。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耐久性按照CCEC/T07.2中第20.2.12条款的要求进行,其中环境温度为65℃。
6.4 流明系数试验
高压钠灯电感、电子镇流器均按照CCEC/T07.2中第20.2.8条款的要求进行。
6.5 线路功率试验
高压钠灯电感、电子镇流器均按照CCEC/T07.2中第20.2.2条款的要求进行。
6.6 输出功率和电流试验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按照GB15042中第6.8条款的规定。
6.7 异常状态(性能)试验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按照CCEC/T07.2中第20.2.11条款的要求进行。
7抽样、检验及判定规则
7.1 抽样
7.1.1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派人在企业生产线末端、企业成品库房或市场进行抽样,每个规格随机抽取样品6只(样品基数应不少于100只)。此外,认证中心在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每个系列中确定一个规格进行绕组耐热性试验,该规格增加抽样7只;在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每个系列中确定一个规格进行耐久性试验,该规格增加抽样3只。
7.1.2 初次认证时,如果申报的某一规格的产品,其使用了不同的受控部件和材料(见第8.1条款和第8.2条款的规定),则须按不同的受控部件和材料分别报检2只。
7.2 检验程序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检验程序按:耐久性--线路功率--线路功率因数--输出功率和电流--流明系数--能效因数。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检验程序按:耐久性--线路功率--线路功率因数--流明系数--能效因数--异常状态。
7.3 抽样检验判定规则
7.3.1 能效因数检验判定
每一规格取6只样品,分成两组进行检验。若第一组中有1只能效因数小于第5章表1的规定,则应对第二组样本进行检验,若仍有1只小于第5章表1的规定,则判定该规格产品不符合节能评价值要求。
7.3.2 相关项目检验判定
7.3.2.1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的线路功率因数、输出功率和电流、流明系数检验结果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7.3.2.2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的启动、线路功率因数、异常状态(性能)、流明系数、线路功率检验结果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7.3.2.3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耐久性检验中如有2只镇流器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耐久性检验结果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7.3.3 综合判定
每个系列、规格的样品,经检验均符合7.3.1和7.3.2条的规定,则判定为节能产品认证检验合格,若有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节能产品认证检验不合格。
7.4 报检判定规则
报检样品经检验若有一只不符合第5章的规定,则判定使用该受控部件或材料的样品为节能产品认证检验不合格。
8 受控部件和材料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向CECP提供下列受控部件和材料的清单。
8.1 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的受控部件和材料:
a.硅钢片(型号、形状);
b.漆包线(型号、规格);
c.绕组绝缘层材料(牌号,等级);
8.2 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的受控部件和材料:
a.功率管(牌号、型号);
b.滤波电解电容(牌号、型号);
c.磁芯(牌号、型号);
d.线路板图。
8.3 产品获得认证后,凡列入受控的部件和材料,如有变更,企业必须向CECP报检2只样品,按本技术要求项目检验合格,并经CECP认可后,方可更改使用。
9 样品描述
企业在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中应按以下内容提供描述样品的信息。
9.1高压钠灯电感镇流器样品描述信息
a. 重量;
b. 外形尺寸;
c.铭牌内容;
d.有标尺标记的彩色照片。
9.2高压钠灯电子镇流器样品描述信息
a.重量;
b.外形尺寸;
c.铭牌内容;
d.有标尺标记的内部及外部彩色照片;
e.线路板图(并附详细元器件清单)。
路灯节能产品认证及技术要求
(后附:《深圳市路灯节能招标产品认证及技术要求》)
通过全国几年来的路灯节能测试,按照路灯部门的实际经验,路灯节电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⑴ 能调节开灯预热时间,让灯充分点燃。
⑵ 能按多时段精确调节输出电压,保障各时段照度,调节时灯不闪不灭,无电网闪断冲击。
⑶ 根据需要,晚上 9 点前保照度不节能或少节能,12点钟后可以深度节能。
⑷ 具有监控开关灯接口和监控调压接口,可由中央控制室发出调压命令和开关灯。
⑸ 路灯节电器白天不工作,减少白天空耗,提高节电率。
⑹ 节电器工作电压范围 180 - 260V ( AC ),具有稳压输出功能,保护灯具。
⑺ 三相独立稳压调压,能抗三相严重不平衡输出,甚至某相空载而设备正常节能。
⑻ 由节电状态转换到旁路,以及由旁路转换到节电状态,不灭灯,以便维护维修。
⑼ 具有防雷装置和安全接地。
⑽ 具有无条件保障照明功能,设备损坏、过流、过压、欠压、过热自动旁路,并能记录故障代码,以便维修维护。
⑾ 具有较高的节电率。
注:
⑴ ――只有灯具足够电压充分预热后降压,灯具寿命才能保障。
⑵ ――闪断调节,对灯具,电网以及节能设备都是不利的,固定降压,群众投诉,灯具寿命短,换灯多,节能不节钱。
⑶ ――保障正常照明功能,和城市繁荣。
⑽ ――设备损坏,及时保障照明,次日进行维修,不至于电话投诉半夜派人维修。
附:《深圳市路灯节能招标产品认证及技术要求》
1、节能原理:隔离(变压器)式节电器或采用高频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实现电压调幅,不能采用可控硅调压技术,不建议使用自藕变压器节能技术。
2、节能产品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的85%设计。
3、技术要求:
1) 智能分时段节能:前半夜输出电压为额定电压;后半夜自动进入节能状态,但始终输出电压不低于200V,同时末端路灯负载(长度1200米左右)电压不能低于190V。(注1)
2) 路灯平均照度的损失幅度< 10%。(注2)
3) 节能效果不小于20%。
4) 必须配置:欠压,过热、无负载、过载、故障自动旁路、声光报警、手动旁路等保护功能。(注3)
5) 无触点调压,具有软启动功能:平稳、快速降至设定值,避免大电流的冲击。 (注4)
6) 纳入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现有“三遥”系统,实现实时遥控节能(包括进行必要的硬件和软件配置)。
7) 标准的正弦波电压(同输入电压波形),无畸变;标准的正弦波形电流(无畸变),输入电流总谐波减少。(注5)
8) 功率因数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9) 对于三相不平衡的路灯负载,也能达到节能效果。
10) 节电器质量、寿命:节电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机构)的测试,使用寿命要达到10年以上。
11) 节能设备在室外露天安装,箱体材料采用厚为2毫米的钢板静电喷塑(保证10年不氧化),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具有风冷系统,箱内开关选用优质品牌。箱内主要电器要通过3C认证。
12) 抗干扰能力强,适合于室外潮湿、多尘、高温等环境使用。
13) 不影响路灯寿命和正常运行。
14) 节能设备防雷、接地安装符合相关规范。
15) 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在停电后恢复送电时,全电压启动,启动完成后按工作设定自动调整进入工作状态。
2001-04-28发布 2001-05-01实施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 发布